洛宁县凤翼路、兴宁路、翔梧路、复兴路、政通路两侧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预决算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乡规划局委托,就洛宁县凤翼路、兴宁路、翔梧路、复兴路、政通路两侧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预决算及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凤翼路、兴宁路、翔梧路、复兴路、政通路两侧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预决算及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6-22-3号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洛宁县凤翼路、兴宁路、翔梧路、复兴路、政通路两侧建设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预决算服务及设计服务。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现状测量,门店牌方案和亮化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预决算包括施工预算、施工决算及竣工决算。
2.4 设计要求:本次招标各路段设计要求如下:
必须现状测量后方可设计。
兴宁路老城段(翔梧路—建设路段),采用明清风格设计。
兴宁路东段(建设路以东)、凤翼路东段(翔梧路以东),采用简明清风格设计。
兴宁路西段(翔梧路以西)、翔梧路全段、凤翼路西段(翔梧路以西),采用新中式风格。
复兴路(兴宁路至福宁路段)采用渐变式(由明清风格向新中式风格渐变)。
竣工图必须依据实际效果完成。
2.5预算金额:400万元,其中:一标段:370万元,二标段:3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设计周期:自合同生效十五日历天内向规划部门提供按照甲方意见修改后的总体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设计服务
二标段: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决算、竣工决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均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2017年7月以来连续缴纳一年社会保险(提供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
3.1.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原件);
3.1.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暂定乙级)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均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2017年7月以来连续缴纳一年社会保险(提供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
3.2.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原件);
3.2.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55)
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8月30日8:00至2018年09月05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产业聚集区北侧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837922782
行政监督: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9-662313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B座2405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330001 0379—62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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