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张家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张家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张家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JH2018-D23(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长斌
项目联系电话:133773318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77331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73-7880100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平乐县张家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服务于1161户棚户区改造,新建广场3000m2,污水、雨水、电力、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牵头单位技术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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