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德县江德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绥德县江德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绥德县江德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明德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绥德县江德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专用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YSJG20180805
三、采购人名称:绥德县江德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明德小学
地 址:江德小学(绥德县五一新村)
逸夫实验小学(绥德县龙湾逸夫实验小学)
明德小学(绥德的县职教院内)
联系方式:江德小学13992232861(刘先生)
逸夫实验小学13891287735(崔先生)
明德小学18292227805(王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绥德县永乐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912―562922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江德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明德小学专用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预算:1446600元
(江德小学685500元、逸夫实验小学555100元、明德小学206000元)
项目用途:专用设备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5日
上午8:00至11:00 下午0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 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 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西门外环城西路南段八佳路1号,兴阳酒店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912―5629222
开户名称: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陕西绥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绥德县汽车站旁)
开户行行号:402806702108
账 号:2710050101201000022640
(备注:缴款人名称请填写投标公司全称)
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