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人行桥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人行桥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人行桥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JGJZ2018J-LHS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联系方式:0431-81331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1-8782123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1栋4单元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8J-LHS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人行桥改造工程监理,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莲发改审批[2018]12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人行桥改造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为满足水利规划建设要求,在既有桥梁下部结构的的基础上接高桩基及墩柱结构,重新修建上部结构。同时解决小区内河岸南北侧DN350mm热力管线及有线电视管线过河难题。新改造桥梁上部采用7*12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简支梁,桥梁横断布置为:0.3m(栏杆)+6.2m(人行道)+0.3m(栏杆)=6.8m,改造后的桥梁长度为90m。
2.3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内。
2.7监理周期:与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总监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得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持下列要求资料进行报名审核(报名联系人:夏梦露0431-81331239),通过报名审核后再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无在监工程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9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点:莲花山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联系人:王冬梅
电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1栋4单元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7821231
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洪伟
联系电话:0431-82536053
2018年8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总监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得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1栋4单元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持下列要求资料进行报名审核(报名联系人:夏梦露0431-81331239),通过报名审核后再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莲花山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