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采购皮肤检测仪(VISIA)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倍宁BN-PACS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购皮肤检测仪(VISIA)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倍宁BN-PACS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皮肤检测仪(VISIA)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倍宁BN-PACS
项目编号:2018FZXH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南路176号
联系方式: 林主任, 15959194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委托,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18FZXH051、采购皮肤检测仪(VISIA)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倍宁BN-PACS)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2018FZXH051
2、项目名称:采购皮肤检测仪(VISIA)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倍宁BN-PACS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单价 | 预算价 |
1 | 采购皮肤检测仪(VISIA)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倍宁BN-PACS | VISIA皮肤检测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元 | 298000元 |
倍宁BN-PACS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皮肤真菌) | 1套 | 98000元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③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通知,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由供 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若供 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08 月 20 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3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应于 2018 年 09 月 12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 2018 年 09 月 12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9、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联系人姓名: 林主任
电话: 15959194082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03单元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8504168 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联系人:郑小姐
网址:http://www.fzxhzj.com 电子信箱:fzxhzj@163.com
12、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交银行账号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35001870007052514362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③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通知,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03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