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污水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台前县污水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相关信息:
1.1 项目名称:台前县污水处理厂备品备件采购;
1.2 采购编号:TC[2018]-096;
1.3 采购内容:备品备件1批;
1.4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财政资金;控制价:280万元 ;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6供货期:25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投标人须是本次采购项目主要货物或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2.3 投标人提供产品须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匹配(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2.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从成立之日起);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 8月24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需落实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6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7 其它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招标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并胶装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资格要求的各项证书。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存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响应文件接收及招标信息:
4.1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下午15 :3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招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05826
邮箱:/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丽洁
联系电话:0371-86610696 15936223339
邮箱:hngdzbdl@126.com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经三名筑9栋10楼代理一部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凯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