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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心城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17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中心城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8-14020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心城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清远市中心城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以内(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人民币230万元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CLPSP18QY01ZC98

2.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采购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清远市中心城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以内(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人民币230万元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CLPSP18QY01ZC98

2.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18年4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属期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  如采用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3813002@163.com),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账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或电话索取二维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 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注: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报名咨询电话:0763-3813002-8001)

2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18日 至 2018年08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4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0914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小姐联系电话:0763-3813002-801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99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交通大厦
联系人:欧玄竹联系电话:0763-3369960
传真:0763-3369930邮编:51151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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