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城北中学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冈县城北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佛冈县城北中学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佛冈县城北中学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YZB18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和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008936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冈县城北中学
地址:佛冈县城北中学
联系方式:郑先生138249063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18900893628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新城区广清大道76号1012(清远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运动场升级改造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人民币309.766689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2、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3、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1.4、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渗水型塑胶面层及人造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3.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30 至 2018年08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证明文件齐全的: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4) 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8年1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