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飞鹤路(银诺克大街—绕城线西)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飞鹤路(银诺克大街—绕城线西)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飞鹤路(银诺克大街—绕城线西)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LTM2018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宏玉
项目联系电话:0436-72930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北50米
联系方式:谢宏玉 0436-7293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俣 ?18643621752 唐奇 0431-84648840 1814222229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JLTM2018046
1.招标条件
- 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飞鹤路(银诺克大街—绕城线西)维修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镇赉县政府采购18251号采购通知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飞鹤路(银诺克大街—绕城线西)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镇赉经济开发区飞鹤路。
2.3 招标内容:飞鹤路(银诺克大街—绕城线西)维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5竣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 17 日至 2018年08 月 23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镇赉县飞翔公馆二期东门北侧门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信用中国( 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4.3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 月7 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北50米
联系人:谢宏玉 0436-729301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 系 人:郑俣 18643621752
唐奇 0431-84648840 1814222229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拟派出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未查到的业绩不予认定。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赉县飞翔公馆二期东门北侧门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 17 日至 2018年08 月 23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镇赉县飞翔公馆二期东门北侧门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信用中国( 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4.3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