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受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2018-ZB-GL1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宇
项目联系电话:808185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
联系方式:刘利 695695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宇 808185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政府采购指标的通知》(通财农采指(2018)112号),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委托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对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887.69亩
项目财政投资总造价(不含拆迁费、征地费等):5917.93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永乐店镇2018年留白增绿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和开工前手续办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信息及档案管理等。
二、项目管理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管理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三、计划服务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管理工作全部完成。
2、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约为2年。
四、资格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等资质中一项或以上;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执业资格中一项或以上,且有不少于6年的施工或监理或设计或咨询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
6、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3~2017)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工程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的项目管理业绩;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拟投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五、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打印的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说明:事业单位出具承诺书,无须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 8 月 20 日~2018年 8 月 24 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6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11 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层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
联系人:刘利
电话:6956954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邮编:101101
联系人:金宇
联系电话:010-80818529
传真:010-80818529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4、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等资质中一项或以上;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执业资格中一项或以上,且有不少于6年的施工或监理或设计或咨询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6、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3~2017)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工程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的项目管理业绩;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10、拟投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4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