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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住宅项目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15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易地扶贫搬迁住宅项目室外给排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易地扶贫搬迁住宅项目室外给排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8-06-03号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976959.44

采购概况

1.简要说明:主要包括室外给排水、公厕、座椅等工程。

2.磋商范围:项目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3.建设地点:洛宁县;

4.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税的证明资料:主要是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注: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17年6月份起至少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7、其他:

1)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须出具财产、信誉承诺书;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10、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8月 16 8:30至2018年8月 22 18: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潜在供应商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采购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在延迟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27 15 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址:洛宁县故县镇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9492332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18室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515343447  15538854864

   箱:3193178616@qq.com

十二、行政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电话:0379-66261339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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