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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关于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建设(一)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14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关于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建设(一)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关于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建设(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MC-20182120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建设(一)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止

      五、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等:

项目内容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

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建设(一)

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试点工作

一项

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可以是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财务邮箱3302172248@qq.com并致电财务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请供应商按下述账户信息汇款。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账号:20010122000469620。

      财务联系电话:0574-87101276  传真:0574-87103586

      温馨提示: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发至我公司财务邮箱或传真至我公司,同时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等信息,请给予配合。

      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5日9:30止(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有效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5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74-87811030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扬帆路999弄3号楼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立挺、董初林、黄锃潇

      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8814164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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