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卢氏县公安局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公安局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卢采购 [2018]第543号
3、交货地点:卢氏县公安局;
4、采购金额:¥3531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9、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卢氏县公安局
10、质保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的所有内容;
3、提供供应商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4、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8年09月05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回执单,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回执单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贾松楠
电 话:18639899029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莘源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杰
电 话:0398-2168006 13323981707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文明路市直西区30号综合楼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