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肇源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作者: 发布于:2018-08-14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肇源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项目
质疑答复
DZC20181593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81593肇源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一: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是需要提前申请,相关部门办理的,没提出申请办理此证书在竞争上就不得分,明显不合理,偏离了招标公正性,有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企业,也有发生失信行为的,那只是对以往业务的衡量,建议取消关于重合同守信用打分项10分,存在不公平竞争因素,其它关于相近草原围栏招标并没设此打分项。
采购单位答复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予企业的一种信用荣誉称号,在表征企业信用方面具备一定的权威性。采购单位使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这一荣誉作为评审依据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问题二:本项招标支持照顾小微企业,像我公司在2017年8月份刚成立的,大庆市守信用证重合同书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每两年评一次的,2015-2016年度守信用重合同证书在2017年2月份已评完,而2017-2018年度还没开始申请评定,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设定为打分项,影响公平竞争明显很不合理,希望在市政府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扶持照顾引导新成立的公司,能得到公平合理的竞争!
采购单位答复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予企业的一种信用荣誉称号,在表征企业信用方面具备一定的权威性。采购单位使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这一荣誉作为评审依据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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