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及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及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检测项目已经上级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及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检测项目;
2.2 招标编号:FDZB-2018-0260;
2.3 招标范围: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及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设施、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消火栓设施、防烟/排烟系统设施、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施、气体灭火系统设施、火灾联动控制部分、屋顶水箱本体和地面水源(水池)、风阀和防火卷帘控制和门体机械部分等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测;
2.4 服务地点:金水区总医院及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服务周期:两年;
2.6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消防设施维保检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2015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8 月 15 日至2018年 08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整至11时30分整,下午14时30分整至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报名处(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东100米德威广场12楼)持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3.4款信誉要求内容。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另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整至11时30分整,下午14时30分整至17时30分整,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报名处(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东100米德威广场1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东100米德威广场12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向西100米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苗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东100米德威广场12楼
邮政编码:hn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