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东区中央商务区综合路网和磁山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14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邯郸市东区中央商务区综合路网和磁山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63330020135
项目联系人:胡利晓
项目联系电话:13910562772
采购人:邯郸市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298号邯郸科技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4004379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78号神州嘉园27-6-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10562772
预算金额:325703.0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8-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8-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为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2.财务要求:2.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2.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7年度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15亿元;2.3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银行授信额度应不低于10亿元。3.业绩要求:3.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额5亿以上的PPP项目投资业绩。4.信誉要求:4.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2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其他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5.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4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2)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确认谈判,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采购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由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邯郸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按90%:10%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项目公司运营范围涉及中央商务区地下道路工程养护、中央商务区综合管廊工程维护管理、中央商务区地面道路工程养护、磁山路养护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维护管理等内容。项目公司通过综合管廊使用者付费(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取合理回报。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进行监督考核,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备注: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上述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参加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东区中央商务区综合路网和磁山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63330020135
项目联系人:胡利晓
项目联系电话:13910562772
采购人:邯郸市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298号邯郸科技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4004379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78号神州嘉园27-6-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10562772
预算金额:325703.0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8-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8-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为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2.财务要求:2.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2.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7年度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15亿元;2.3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银行授信额度应不低于10亿元。3.业绩要求:3.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额5亿以上的PPP项目投资业绩。4.信誉要求:4.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2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其他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5.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4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2)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确认谈判,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采购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由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邯郸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按90%:10%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项目公司运营范围涉及中央商务区地下道路工程养护、中央商务区综合管廊工程维护管理、中央商务区地面道路工程养护、磁山路养护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维护管理等内容。项目公司通过综合管廊使用者付费(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取合理回报。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进行监督考核,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备注: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上述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参加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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