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第二次)(18A1675)采购公告
江津区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第二次)(18A1675)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8月6日
一、项目号:18A1675 采购执行编号:津采招F〔2018〕67-1号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984,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大纲和技术细则的通知》(渝水办河〔2017〕44号)及市水利局《关于全面开展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渝水办河〔2017〕47号)的工作部署,2019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所有河流及50平方公里以下其他重要河流的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调查和公布河流对象为:
(1)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的所有河流;
(2)50km 2以下跨省(区县)河流;
(3)50km 2以下不跨省(区县),但流经城镇规划区具有泄洪功能或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重要河流;
(4)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调查和公布的重要河流。
经前期调查,我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2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其他重要河流5条,本次拟对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5条,50平方公里以下其他重要河流5条(简槽沟、黑炭沟、曹家沟、乘潭溪、大肚子河),总共30条河流开展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其中30条河流(包括各级支流)均需要开展河道名录公布工作,25条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开展河道调查评价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6日 至 2018年8月27日 16: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28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28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甘老师
采购人电话:47519195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杰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7217308
代理机构地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