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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餐厅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作者: 发布于:2018-08-14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打开链接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餐厅食材配送服务资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C121011-2018017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餐厅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服务期

包组一

蔬菜、瓜类、水果类

一批

2年

包组二

水产、冰鲜类

一批

2年

包组三

肉类、家禽类

一批

2年

包组四

干货、副食品、调味品、粮油类

一批

2年

包组五

临时应急加急补货

一批

2年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每个包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每个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者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但对包组一、二、三、四兼投不兼中,对包组五可兼投兼中,中标顺序为包组的自然顺序。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适用于包组四、五: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报名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无需重复注册。

七、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815日起至2018年9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94900 2018年94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949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人:田小姐

 :020-390539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话:020-85200402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邮编:510030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③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④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yd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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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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