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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14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7-678629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7-67862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1397112488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5

(二)项目名称: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2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1

液晶触控屏(含安装挂架)(86吋)

64台

2

3D液晶触控屏(含安装挂架)(84吋)

12台

3

课堂教学系统控制器

60台

4

组合式纳米钨金黑板

48套

5

液晶触控屏(含安装挂架)(98吋)

12台

6

移动电子书写板

12套

7

触控一体机(65吋)

290台

8

伸缩支架

276套

9

学生端无线投屏系统

276套

10

教师端无线投屏系统

60套

11

POE交换机

16台

12

千兆交换机

60台

13

24口POE交换机

44台

14

无线基站

84台

15

笔记本

1台

16

学生交互终端

150台

17

教师课堂助手

3台

18

平板电脑充电柜

3台

19

实物展台

3台

20

系统对接及定制研发

1批

 

(1)标段编号:HBZC-CG-2018-L1005

(2)标段名称: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3)类别:货物

(4)用途: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项目预算:人民币12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280万元。

(7)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的60个日历天

(8)质保期:5年。

(9)其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6年、2017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q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6、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5

(二)项目名称: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2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1

液晶触控屏(含安装挂架)(86吋)

64台

2

3D液晶触控屏(含安装挂架)(84吋)

12台

3

课堂教学系统控制器

60台

4

组合式纳米钨金黑板

48套

5

液晶触控屏(含安装挂架)(98吋)

12台

6

移动电子书写板

12套

7

触控一体机(65吋)

290台

8

伸缩支架

276套

9

学生端无线投屏系统

276套

10

教师端无线投屏系统

60套

11

POE交换机

16台

12

千兆交换机

60台

13

24口POE交换机

44台

14

无线基站

84台

15

笔记本

1台

16

学生交互终端

150台

17

教师课堂助手

3台

18

平板电脑充电柜

3台

19

实物展台

3台

20

系统对接及定制研发

1批

 

(1)标段编号:HBZC-CG-2018-L1005

(2)标段名称: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3)类别:货物

(4)用途:南湖综合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云端一体化教学系统设备购置

(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项目预算:人民币12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280万元。

(7)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的60个日历天

(8)质保期:5年。

(9)其他:/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6年、2017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q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6、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室

(二)时间: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1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7862906

技术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1362728759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叶青

电话:13971124883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市农行新火车站支行

账号:17009101040011071

行号:833248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及“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网”(http://zb.ccnu.edu.cn/)上发布。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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