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TC[2018]090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台前县境内;
2.2采购内容:采购对接车、高压清洗车、洒水车、16吨洗扫车、压缩车、液压挖掘机;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647万元,已落实;
2.4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近一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2015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相关网页的查询结果;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 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濮阳市开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铜锣湾写字楼2号楼901室报名;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单位公章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现场报名领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9月5日上午9时00分 ;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8年 9月5日上午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本次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393-5320866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100米
代理机构: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1375599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B座8楼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