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项目
项目编号:GDHLCG-2018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63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928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06332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LCG-20180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400000 ;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原件核查)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14时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8月29日14 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92883
传真:0750-3292872
邮编:52903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9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063320
传真:020-83643125
邮编:510038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人):0750-329288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工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020-3706332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原件核查)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