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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土地统征办关于陕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4个项目勘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06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川县土地统征办关于陕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4个项目勘测

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延川县土地统征办关于陕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4个项目勘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土地统征办关于陕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4个项目勘测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8-187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土地统征办

    址:延川县堂坡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9921831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911-833153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清单及简要技术参数如下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内容陕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4个项目勘测

项目资金单位自筹

预算金额:13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团体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评审现场进行查询);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及领取时间:2018年0806日至2018年0810日(工作时间);

2、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号

3、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9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090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1-8331531

十一、公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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