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站镇老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LBHGJ-G18-052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05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站镇老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LBHGJ-G18-0520)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小站镇老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TLBHGJ-G18-052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小站镇老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不接受非本国企业投标。
三、项目预算 9539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原融资平台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参与本棚改项目投标;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5、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申请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以评审当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1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8-06 到 2018-08-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304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需开票,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15位税号)。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7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8-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404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工 2.联系方式:022-23266248-75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前营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工:022-8861252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1号增2号-80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6248-75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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