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02 1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

项目编号:GXYZ-GK-2018-102(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丰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4428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中华路47号

联系方式:白工, 0771-24345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丰工 0771-244285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3楼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8】NCCJB508005/2110),现对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

二、项目编号:GXYZ-GK-2018-102(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为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估费用(重):2013年,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和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以下简称两项目)分别以BOT模式实施了市场化特许经营,现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以及BOT协议的规定,拟就两项目实施BOT特许经营以来项目协议的执行响应、项目设施运行效率和维护职能、各污染物指标减排的实际效果、垃圾处理成本、整体财务效益以及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从而全面回顾和评价两项目实施特许经营以来的运营状况、整体财务效益等情况以及政府监管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两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偏离程度,发现相关问题并找出产生偏离或问题的原因,为南宁市制定规范的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运作标准,进一步改善生活垃圾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共服务质量,为南宁市生活垃圾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构建南宁市特许经营项目政府监管体系,提高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实施监管的水平。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止(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悉知。)

4、报名要求:  

①凡有满足资质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②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投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投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71-285676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24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240930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中华路47号

联系人及电话:白工, 0771-243453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3楼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黄工、丰工 , 0771-244285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采购单位: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投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投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