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清单及参数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水型) | 3P | 8532 | (一)技术参数 型号 | 3P | 电源 | 220V/50HZ | 制热性能(名义工况) | 额定制热量(KW) | ≥5.0 | 额定制热功率(KW) | 不大于2.4 | 制热性能系数 | ≥2.1 | 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 ≥2.6 | 制冷剂 | R410A或R407C | 压缩机 | 喷气增焓压缩机 | 节流方式 | 电子膨胀阀 | 主要部件参照或不低于以下品牌档次 压缩机 | 美国谷轮、上海海立、广州松下 | 电子膨胀阀 | 浙江三花、鹭宫、丹佛斯、艾默生 | (二)功能要求 1、采暖主机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暖机组,末端可用暖气片、地暖、风机盘管;采用的机组额定制热量和机组数量由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采购需求自行设计,但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2、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产品须有稳定可靠的自动除霜系统,拥有自动除霜能力,除霜效果良好。 3、空气源热泵主机在冬季-25℃以上环境中能够正常高效制热,机组能效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要求。 4、设备和附属材料均达到国家标准。 5、机组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液晶显示控制器,并可根据自身设备情况选择是否配备标准通讯接口,配置通讯协议,实现联网群控。 6、机组可通过线控器设定出水温度,可设置定时开关机,具有断电记忆功能、自检功能、故障报警及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7、热泵机组应具备以下保护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压缩机/风机过载保护、水泵过载保护、高低压保护、频繁启停保护、过热度过小保护、进出水温度过低保护、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保护、排气/回气温度过高保护、水流保护、电源保护、冬季自动防冻保护、从机通讯故障报警、温度传感器故障报警、制冷剂泄漏报警、线控器与主机通讯故障报警。 (三)技术要求 1. 基础技术参数: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5年,配备匹配的循环水泵。 2. 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要求。 3. 空气源热泵的室外机积水盘须装有融冰加热系统。空气源热泵设备要有可靠的融霜控制装置,融霜时间不能超过运行周期的20%。 4. 电辅设置:机组不允许设置电辅,不允许采用电辅辅助化霜。 5.在主机设备关机但不断电的情况下具备自动防冻功能,不允许出现设备冻结情况。 5. 空气源热泵室内室外机均要求安装牢固并要具有消声和隔振装置。要根据居民使用环境、噪声和振动的频率特性及传播方式,综合考虑确定安装消声和隔振装置;机组底部 必须要安装减震装置,以防止振动传至建筑物内;噪声应符合国家现执行标准。 6. 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注明本单位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7. 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第 1 部分通用要求》标准规定;GB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 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标准规定。 8. 企业每批设备到货前,需将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编号,出厂日期,压缩机品牌、型号及编号)提前报送到采购人和采购人指定的监理单位,并通知监理单位到货时间及地点,监理单位根据到货产品信息表与投标产品部件清单进行比对验收,比对不一致的该批次设备将被拒收。 9. 企业所供产品需在机器箱体的明显位置,粘贴压缩机品牌、型号及编号的标识牌。 10. 企业需在所供产品箱体外部明显位置制定铭牌两张(背胶可二次粘贴),铭牌上应注明 内容不少于一下几项:(1)名义制热量(2)IPLV(H)(3)低温环温工况制热 COP(4) 名义制热 COP(5)名义制热消耗功率(6)噪音值(7)最大输入功率(8)最大电流(9) 最高出水温度(10)机器编号(11)机器型号(12)生产日期等,竣工验收时须将一张铭牌粘贴在竣工验收单上。 11.保温储水罐(选装):投标人在满足设备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安装保温储水罐,如安装,须满足以下要求:安装不低于50升的保温储水罐,储水罐内胆材质使用搪瓷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水罐聚氨酯保温层厚度(≧50mm)。 (四)安装要求 1.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及维修工作,包括安装机组、电源、水源以及采暖末端供回水连接。本次招标及安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外机、循环水泵、保温水箱(选配)、配电箱、空开、显示器、管道、阀门等(不包含末端采暖设备),负责与用户家中的末端采暖设备连接调试并保证正常使用。 2. 安装人员必须按国家或相关行业要求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规定进行操作。 3. 安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安装调试过 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4. 安装完毕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试并验收合格,对验收产品进行备案。交付用户使用时 必须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及维修手册、保修卡、并详细讲解设备使用、安 全等注意事项,确保用户完全了解产品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 企业必须拥有足够的安装技术人员,且安装能力必须满足项目的工期需求,并需对按期 完工进行承诺。企业如不能履行工期承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拒绝其参与后续的采购项目。 6. 设备安装质量规范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 7. 系统管路及管件必须采用优质 PPR 材料或热镀锌钢管(厚壁≧3.0mm),管径规格与设 备出水口等径。管路与设备连接时必须加装等径软连接(减弱设备生产的噪音传导),软管不得替代弯头使用。PPR管热熔连接时要掌握好温度和时间,连接要牢固且不得有 缩径和管堵塞现象;管路必须采用支架(或管卡)固定,要求牢固有效,在拐弯处两边 必须安装固定支架。管路穿墙过孔采用水钻钻孔(孔径≧Ф63),孔洞向外向下倾斜(防 止雨水倒灌);安装完毕后及时用发泡胶封闭处理。 8.供水回水新旧管道(系统)连接处分别安装一个球阀,便于新管路部分试压和检修;泄 水球阀安装在系统的最低位处,便于系统冬季不适用或需要泄水时方便排空。系统补水 处安装止回阀。排气阀采用自动排气阀,安装在系统末端的高位处,并且方便检修和操 作。 9. 供暖系统必须加装过滤器,安装位置在水泵进水前端,过滤器铜网数目(60-80 目),以防止焊渣或杂质损坏设备,过滤器可拆卸,方便系统冲洗和维修。 10.安装前,相关人员要实地查看各用户房屋结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取暖面积、房屋高度,供暖末端种类,房屋保温等详细情况做好充分的调查了解,制定安装方案,对于存在问 题和建议,需要和用户提前说明,在征得用户同意后签订取暖设备供应安装和使用维护 协议。其中安装方案是协议的重要附件。如果安装方案与实际不符或差距较大,导致达不到使用要求的,用户可依法主张消费者权益。安装前应充分调查用户现有取暖设施是 否具备空气源热泵安装和使用条件,充分考虑适用性和安全性等因素,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应向用户提出改进意见。安装完成后应保证空气源热泵和用户现有取暖设施正常使用。 11.企业应做到免费对终端用户就产品使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进行系统的培训。 12. 空气源热泵与采暖设备管路连接,应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管件、阀门。室外及非采暖区域管路要做好保温。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用户新装管道的试压以及已有采暖末端(暖气片等)的冲洗,在安装新管道前必须对旧管道进行冲洗,将原有系统内的锈渣赃物彻底冲洗干净。负责安装 空气源热泵与采暖末端连接的上水、采暖供回水管路。管道安装完毕后,对新管道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小于0.6Mpa,以合格为准。 14. 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确保进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 ②避免受污浊气流影响; ③噪声和排热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④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⑤机组与墙面必须保持合理距离(≧200mm); ⑥室外机上部应有挡雪设施; ⑦冷凝水和化霜水应有序排放; ⑧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应安装牢固,根据需要配备机架; 15.户用配电箱安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定。 16.设备厂家负责户用配电箱进线及出线安装,户用配电箱至设备导线及配电箱至农户家用 电的连接均加保护管,保证农户正常用电和设备正常运行。 17.户用配电箱须有接地保护,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加接地保护(接地极),接地极不小于Φ10镀锌圆钢,埋深不小于0.6米。接地保护线(PE)不小于主线的50%,即6平方毫米。 18.制定设备供应计划,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及安装质量保障措施。 19.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及保障措施,安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 不出现安全事故,在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企业负全责。 20.企业中标后须提供安装单位资质。按招标人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完能够正常使用。安装人员必须按国家或相关行业要求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规定进行操作。安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安装完毕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试并验收合格,对验收产品进行备案。交付用户使用时必须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及维修手册、保修卡、并详细讲解设备使用、安全等注意事项,确保用户完全了解产品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1.中标人提供产品需为代理商所代理厂家或中标人生产厂家生产产品,一旦发现中标人以次充好,提供贴牌假冒产品的,或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举报列入黑名单并将在相关网站公示该企业的不良行为。 (五)质量保证 1.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保两年。在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或更换。(供应商可在此基础上自报最长质保期) 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税费(执行国家最新规定)、合理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 空气源热泵主机必须为厂商原装产品,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供货时应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4.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5. 招标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6.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6.1相关参数:详见技术及型号参数;设备的最终验收标准必须符合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2.在设备安装中,除招标人提供设备存放地外,相关安装人员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各种保险,并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所需开孔、剔凿及其封堵,设备安装就位及局部变动处理等事项,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其他在招标文件及清单中未提及的参数及施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供货施工。 6.3.招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清单,为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及辅材,其他所需要的附件,投标方要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但必须要满足业主的整体使用功能要求及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 6.4.应向招标人提供书面的全部设备规格的技术参数、安装的详细技术要求及施工计划安排,相应费用自理,不得破坏墙体及污染墙面,如有污染,应恢复至原貌。 6.5.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 6.6.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对售后服务期限、免费服务期限、厂家免费维护保养周期、最快到达时间、服务范围等情况做承诺说明。 6.7.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进度及将来便利维护,投标产品为近几年中国销售市场知名品牌,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提供足可以证明其产品质量合格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资料文件,需要提供产品的认证及检测报告。 6.8.所有设备、元器件均采用知名品牌。 (六)保修与售后服务 1. 所有中标企业供应产品均要给予住户2年及以上的“免费包修期”和2至5年的“有偿保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有偿保修期” 内要做的“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 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住户在正常 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2. 企业须设有24小时专用售后服务电话,应在高新区各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网点(中标后30日内须设立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网点),具备2小时内随时上门、4小时解决问题的服务体系和相应的保障能力。(保修期内,中标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档案。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售后服务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解决所有问题,中标 企业自行承担售后维修人员的全部费用。如中标企业的售后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设备仍无法正常运行,由中标企业免费更换设备。保修期满后,中标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维修及保养服务,仅可收取成本费) 3. 中标企业免费向使用人讲明空气源热泵的具体使用方法和节能措施,并发放用户服务卡(保修卡),全天24小时提供技术咨询。 4.中标企业在高新区各乡镇区域内有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空气源热泵的备品备件库,可及时提供相应配件;必须做好整机应急备品和主要零部件库存,整机应急备品按中标产品总数量的2%备存,确保做好遇到不易维修故障时的应急处置,主要零部件应充足备存,确保用户使用中发生的所有故障均可快速解决。 5.中标企业应在高新区各乡镇设置售后服务站点,组建技术过硬的售后服务队伍,配备专用售后服务车辆,设立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服务电话需在设备显著位置上标识)。 6.中标企业应制定出针对本项目终端用户的售后服务方案,具备快速排除故障应急能力,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使用,确保用户在产品寿命期内无忧使用。 7.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采购人发现所供设备的任何漏项和缺项,即使未在供货范围中列出但依据合理判断确实是中标人供货范围内应该包括的内容,中标人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短缺的或遗漏的设备、装置、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无偿交付采购人; 8.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七)样品及检测 1.企业中标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并书面承诺与检测报告指标相一致的样机产品、及 与样机产品一致的产品设备部件清单,共同进行封存。 2. 对中标企业的第一批到货产品,由采购人组织随机抽样送至第三方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抽样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安装。所有检测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若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则启封样机进行检测,样机检测合格,则该批产品全部清退出场;样机不合格,则视为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不返还其履约保证金。 3. 产品的包装上要标明生产企业名称、质量标准、重量、产地、生产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标企业要无条件给予解决。 4. 安装过程中抽检。为进一步确保设备质量,供应商要组织检测机构和监理单位在安装过程中进行的抽检,并承担测试费用。对检测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暂停安装,更换同类 型合格产品。 5. 中标企业实际供应的设备中使用的所有材料部件,必须和封存样机材料部件完全一致,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6. 采购人在抽检过程中对产品安全性能(包括:电源接线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 防护,接地措施,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检测不少于一次。 (八)安装验收标准 1.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执行。 2.建立安装调试与验收制度。在整套取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当进行调试和试运行。在试运行全面达到设计指标要求后方可申请设备验收。设备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要组织住户、生产施工企业、第三方(村委)及邀请行业专家共同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住户安装设备及系统运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核对“两图、两表”、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记录、确认设备运行数字化检验记录(人工记录无效),对运行设备共同进行数字化检测,对设备安装安全性、噪音等方面进行查看和测量,检测合格后住户、企业、村委会三方签署设备验收报告。 (九)投标报价要求 包含设备本身价格、安装费及安装辅件费用、设备安装、冲洗、试压及调试等全部费用。空气源热泵安装位置不限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安全、合理,保证使用人冬季供暖需求,实现农村居民整户取暖系统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内各镇各村(社区)村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为其进行电代煤供货及安装服务的每户居民提供取暖系统设计方案和相关指标并提供供暖保证书。如经过一个供暖季运行后,用户实际使用情况与企业原供暖保证书中承诺的内容差距较大的,用户可按签订的协议依法主张消费者权益。 2.投标单位只可对其中标的产品及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中所明确的货物进行供货,不可随意向居民推销未中标或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未明确的货物及承诺,一旦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如若中标,在后期推销、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未达到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技术能力或售后服务内容或未达到供暖保证书中承诺的内容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工业(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中标人负责处理周边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中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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