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GFCG-3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5765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
联系方式:赵科长0451-825765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实、陈茂超0451-8421581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GFCG-330
三、资金性质:单位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
五、采购需求:麻醉机2台
六、供货、安装及调试时间: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七、供货、安装及调试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指定地点
八、质保期:两年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产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4、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法人代表名章和企业公章);
(9)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3、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8日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9时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大厅)
采购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
联系人:赵科长
电话:0451-82576524
采购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产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4、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