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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8-SH099-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实验室通排风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01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实验室通排风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实验室通排风设备供货与安装

项目编号:GT2018-SH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8906050279、15359289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

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主楼群5#楼

联系方式:0592-2886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7930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实验室通排风设备供货与安装,一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该资质证明复印件。(二)投标人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三)拟派项目经理取得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有效证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1日 17:37 至 2018年08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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