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医疗设备物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医疗设备物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清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临清市新华路南
联系方式:0635-232569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0635-2992311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临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医疗设备物品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DYJC2018-647-LQ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一 | 儿童洗浴设备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8 |
包二 | 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6 |
包三 | 产科监护仪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报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3.2 |
包四 | 手术床、手术台、无影灯等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报产品(手术床、电动手术台、无影灯)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2.9 |
包五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报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9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招标六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3.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应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包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包二、包三、包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商)
包五: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商)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拒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冰冰 联系方式: 0635-299231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iA-NJLJy8zF9HEO13xA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