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环卫处塑料垃圾桶及垃圾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元县环卫处的委托,对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编号: ZJDLL(2018)72号
采购项目:庆元县环卫处塑料垃圾桶及垃圾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塑料垃圾桶及垃圾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469万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5.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8月1日 - 8月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018年5月18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8.1潜在投标人可登陆http://qy.lssggzy.com/qyweb/、www.zjzfcg.gov.cn下载。
8.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保证金交纳:
10.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
10.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应以本文件须知注明的开户行、账号等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收取记录为准。
10.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0.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北京时间)。
12.递交文件地点: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
13.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
http://qy.lssggzy.com/qyweb/、www.zjzfcg.gov.cn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环卫处
联系人:姚铮颖 联系电话:0578-6380595 传真:0578-6380593
地址:庆元县龙湫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琳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传真:0578-2998875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联系电话:0578-2998875 传真:0578-2998875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原富岭交警中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守贤 吴根东 监督投诉电话:0578-6221551 传真:0578-6221551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采购人: 庆元县环卫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8月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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