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居民小区垃圾箱采购项目
灵武市居民小区垃圾箱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为灵武市居民小区垃圾箱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实施国内公开方式招标,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YC)000657
二、招标文件编号:NXXB-2018-C3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简述:
品目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A9901-垃圾容器 | 570.00 | 1000 | 57.00 |
注: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注: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指标仅做为参考,具体资质要求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5.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
5.2.1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5.2.2税务登记证原件;
5.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2.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2.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5.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CA锁业务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6.2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6.3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4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投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整(招标人自上午9: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九、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整 ;
开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 址: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 龙 联系电话:0951-4665688 18295405288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马金凤 联系电话:0951-403928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联系人:唐 龙 联系电话: 0951-4665688 18295405288
电子邮箱:531574967@qq.com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