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轩顺街中学校园及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轩顺街中学校园及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郑庵镇中心学校委托,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牟县轩顺街中学校园及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8-07-44
牟公资建 :牟公资建2018-0731-171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中牟县郑庵镇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及所在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具有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社保查询明细表);
3.4、本项目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所在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具有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社保查询明细表)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7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一份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现场查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8、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10、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 1 日8时30分整至2018年 8 月 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mxggzy.gov.cn),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在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3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3楼)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 8 月 1 日8:30至2018年 8 月 7日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5.3标书费收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大厦四楼)第 一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同时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郑庵镇中心学校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62262030
招标代理: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3层22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1-55371521
中牟县郑庵镇中心学校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