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
项目编号:GXTC-186302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5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联系方式:陈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超010-621053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室国信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受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招标编号:GXTC-1863021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562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
技术要求:组织在全国首批30个城市培养1200名基层全科医生,使其掌握规范化的糖尿病的诊疗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2018年9月-2019年9月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否
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内所有的服务及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室国信招标)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知春路办公区203会议室)。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 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联 系 人:陈征
电 话:010-6879131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室
联 系 人:梁超
电 话:010-62105311
邮 编:100081
传 真:010-62105311
开户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 0909 9010 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1:11 至 2018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室国信招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室国信招标)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知春路办公区20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节能环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