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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装饰装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30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装饰装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装饰装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13335520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

联系方式:王局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13335520100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装饰装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G2018259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0

一、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装饰装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

1.2招标人: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凤阳县

2.2建设规模: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装饰装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概算约人民币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装饰装修及布展区域面积共计约6260平方米,其中一层游客服务中心约760㎡,办公区约760㎡,二层售卖区约1900㎡,三层明代服饰展示约1900㎡,四层、五层钟展览共计约940㎡,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凤阳县钟楼文化中心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布展等全过程设计、施工(含调试、试运行及招标人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工程相关整体策划、展览展示设计与制作、模型及多媒体制作;仿古建筑的改造、修缮、装饰施工;展厅所有相关艺术创作、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艺术品创作、场景创作、文物复仿制、公共空间(广场环境、公共休闲服务区、参观接待服务区、公共标识等)的设计与施工等一切其它相关配套工程设计与施工、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人员培训、试运行、竣工验收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服务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提供的(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2.4工期(总工期,含相关工程设计周期):180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相关要求执行)。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布展(或展陈或装饰)面积为2000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布展(或展陈或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

3.5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公司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没有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定为两位,不接受三家或三家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相关单位资格(资质)要求如下:

3.7.1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所有装饰装修(含仿古建筑的改造、修缮、装饰)和布展全过程施工、相关材料和设备等采购安装及其它一切施工伴随服务)须符合以下资格(资质)要求:

3.7.1.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7.1.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7.1.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7.1.4联合体牵头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布展(或展陈或装饰)面积为2000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布展(或展陈或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

3.7.1.5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1.6联合体牵头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没有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2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所有装饰装修和布展全过程设计及其它一切设计伴随服务等)须符合以下资格(资质)要求: 

3.7.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2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7.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该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参加投标;该联合体成员没有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方式及相关重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招标第一阶段主要征求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投标人应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充分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并按相应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提出设计方案及概算等,招标人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后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发放的相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等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须按以下要求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携带如下资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至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前台报名: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考核B证、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5.2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3报名地点: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1楼前台。

5.4招标文件等文件的获取:免费发放。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等网上发布。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7.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2招标人: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

7.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3335520100

E-mail:1403673510@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布展(或展陈或装饰)面积为2000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布展(或展陈或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3.5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公司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没有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定为两位,不接受三家或三家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相关单位资格(资质)要求如下:3.7.1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所有装饰装修(含仿古建筑的改造、修缮、装饰)和布展全过程施工、相关材料和设备等采购安装及其它一切施工伴随服务)须符合以下资格(资质)要求:3.7.1.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7.1.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7.1.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7.1.4联合体牵头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布展(或展陈或装饰)面积为2000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布展(或展陈或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3.7.1.5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7.1.6联合体牵头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没有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7.2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所有装饰装修和布展全过程设计及其它一切设计伴随服务等)须符合以下资格(资质)要求: 3.7.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7.2.2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7.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该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参加投标;该联合体成员没有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7:22 至 2018年08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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