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系列报告(重)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30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2014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相关规定,对广西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系列报告(重)(采购计划编号:201805230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系列报告(重)
二、项目编号:GXZC2018-G3-18432-GXT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160万元
五、采购需求:
1.服务项目情况:本次采购为广西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系列报告(重):1.广西无线电管理2018-2020年三年基本建设规划;2.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监测扩大覆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监管和执法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监测扩大覆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6.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7.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监管和执法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采购内容:
项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广西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系列报告(重):1.广西无线电管理2018-2020年三年基本建设规划;2.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监测扩大覆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监管和执法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监测扩大覆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6.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7.2018-2020年广西无线电监管和执法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 项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通信工程类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咨询工程师(通信信息专业)资格;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项目当地或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查询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方可参加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7 月 30 日至2018年 8 月 6 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8楼8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属于复印件的提供相应的原件核验。
5.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户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
银行帐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
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8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8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7863561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南宁第六分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8楼801室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771-5590176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四、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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