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曲靖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曲靖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内容、服务要求及采购预算价:
2.1采购内容:曲靖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
2.2服务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等文件要求完成评估。
2.3采购预算价:预算单价:34种重要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费为(基准价)40000元/个;其他矿种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费为基准价的50%。预算总价:2700000元。最终结算按实际评估并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数量计算。
2.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具有地质、采矿、选矿、会计、法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任意一种专业),投标人近两年从事过煤矿、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矿产等矿种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公示公开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或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3.3投标人必须在曲靖市城区内具有分支机构或满足评估、管理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7年9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9投标人近两年承担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业绩(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评价意见或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如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评审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被否决,如已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所示的资格条件,我招标代理机构只审查公告中要求携带的资料,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1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先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网上报名回执”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坤城商铺20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过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矿种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公示公开的评估机构)或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8)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近两年承担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业绩(矿业权价款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评价意见或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
(10)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无违法失信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注: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及电子版一套(U盘)。
4.4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8年 8 月 2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送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5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8 月 2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6 本项目将于2018年 8 月 2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授权委托的)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
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6.招标(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
招 标 人: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崔向红
电 话:0874-3101411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熊师
联系电话:1868748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