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村民委员会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铁艺围栏及大门)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铁艺围栏及大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铁艺围栏及大门)
项目编号:CDZB-2018-07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
项目联系电话:138946963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大哈拉屯
联系方式:杨文138946963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芦女士1810431414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美丽乡村试点项目
(铁艺围栏及大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DZB-2018-0704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美丽乡村试点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美丽乡村试点
2.2 任务通知书编号:18227
2.3 采购预算:15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需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需体现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副本);
- 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开户许可证;
-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职称证);
- 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
-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镇赉县镇赉镇哈拉本召村大哈拉屯
联 系 人:杨文
联 系 电 话:138946963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联 系 人:芦女士
电 话:18104314143
2018年7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需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需体现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