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智慧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项目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智慧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智慧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项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BXBZC2018G3-00001-SYH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678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地址:来宾城南新区福安路与鳌山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 樊士榕 18107829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0772-4267878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古沙路东北一巷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慧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项目服务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上级法人公司的公章。上级法人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上级法人公司授权的,上级法人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8045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7:56 至 2018年08月16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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