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十字路镇标准化养猪场工程及标准化猪舍、农业大棚等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莒南县十字路镇标准化养猪场工程及 标准化猪舍、农业大棚等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莒南县十字路镇标准化养猪场工程及标准化猪舍、农业大棚等设施建设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莒南县十字路镇标准化养猪场工程; 二标段:标准化猪舍、农业大棚等设施建设监理; 2.2 建设地点:莒南县十字路镇辖区内; 2.3 计划工期:一标段:60天;二标段:90天。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莒南县十字路镇标准化养猪场工程,二标段包括标准化猪舍4个、高效农业大棚32座、分拣车间1座、配套灌溉系统1套所有建设的监理,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拟派的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7月 25日至2018年 7月 3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查询证明原件,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仅一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西(地点为莒南县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5.2 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西(地点为莒南县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1日上午9:30 时分,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每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 、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临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莒南县十字路镇驻地 地 址:莒南县城天桥路北段 邮 编: 276600 邮 编: 276600 联系人: 厉 工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 13953906050 电 话: 15725298882 传 真: 传 真: 0539-7318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yzhb.good@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