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蔡堂镇2018年扶贫项目(黑木耳大棚及钢结构厂房)
单县蔡堂镇2018年扶贫项目(黑木耳大棚及钢结构厂房)
一、招标人:单县蔡堂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单县蔡堂镇2018年扶贫项目(黑木耳大棚及钢结构厂房)
四、项目编号:SDTM-2018-SX020
五、招标方式:公告招标
六、招标范围:智能化立体吊袋式黑木耳种植大棚建设及钢结构厂房三座。(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七、项目规模:建设智能化立体吊袋式黑木耳种植大棚28座,每座10米*30米,共计8400㎡,黑木耳发菌(晾晒)棚四座及其他配套设施;三座钢结构厂房及周边基础设施各一处,面积共2258㎡。(详见清单及图纸)。
八、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九、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45日历天。
十、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智能化立体吊袋式黑木耳种植大棚28座、黑木耳发菌(晾晒)棚四座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标段:钢结构厂房三座。每个企业只能投一个标段。
十一、建设地点:单县蔡堂镇李寨行政村、孔集行政村、河滩行政村、黄菜园行政村。
十二、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温室大棚建造及菌棚建设设计施工、园区规划设备安装。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
(一)一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二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法人到场报名);
(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份至今的养老保险原始缴纳凭证;
(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及预算(造价)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身份证(以上五大员岗位证书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份至今的养老保险原始缴纳凭证;
注: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单县蔡堂镇人民政府
联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3723908883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女士 、 姚先生
联 系 方 式:13385302431、15668278231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