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2018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包)六次招标公告
寿光市2018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包)
六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寿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楼
联系方式:1855368868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5室 联系方式:0536-51188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寿光市2018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包)采购项目编号:SDYF2018-0203A011
采购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2 | 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入围单位4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寿光市,其寿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 4、企业或企业法人名下具有9座(含)以上大中型客车3辆。 | 单价招标,无总价预算金额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7月26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投标人(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进行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获取采购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寿光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投标人(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 1 个工作日)。
(4)生成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招标(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生成子账号”);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使用手机填写投标信息后“生成子账号”。(保证金子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生成后请务必牢记,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5)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人(供应商)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招标(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 视频课堂 ” 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 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请已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的投标人(供应商)于2018年7月26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招标(采购)业务”—“招标(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 元。
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投标人(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21日(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递交地点:寿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寿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泉 联系电话:0536-5118871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精神,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寿光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需要,且原有租赁公务服务期限即将到期,现公开招标确定全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公司。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其他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发布人: 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