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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课桌椅货物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25 23: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课桌椅货物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课桌椅货物类采购

项目编号:[350100]HDZB[GK]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0800176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18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15080017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琳 0591-873238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台、桌类 300(套) 255000
255000 255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无 (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请附报价人(小、微企业) 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真实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23:05 至 2018年08月09日 23: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27.88.250:9306/)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45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第二十二期节能清单执行。2、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列入非强制性节能(发改委发布)、减排、环境标志(环保部门发布)产品等最新期政府采购清单内的投标产品将给予一定评审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货物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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