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MSCG2018-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8880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孙先生
联系方式:孙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SCG2018-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及设备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第一标包 | 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施工 | 1791288.78 |
第二标包 | 密山市环城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工程设备采购 | 4090438.14 |
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当日不计算在工期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建设地址: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纳税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
(2)第一标包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第一标包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4)第一标包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5)第二标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要求,并有为本次所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单位于 2018年7月23日至 2018 年7月27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14日13时30分,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4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密山市
联 系 人:孙先生
代理机构: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51-88880018
2018年7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纳税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2)第一标包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第一标包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4)第一标包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5)第二标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要求,并有为本次所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8.1726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请你单位于 2018年7月23日至 2018 年7月27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创鑫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环保、节能、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