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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本级)吉林省消防总队机关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20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消防总队机关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总队机关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F-2018-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6866347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本级)

地址:0431-54895179

联系方式: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1868663473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 吉林省消防总队机关电梯采购项目;

2.2计划投资: 100万元;

2.3建设规模:机关电梯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2部电梯,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5供货地点:吉林省消防总队机关;

2.6交货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是中外合资电梯生产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3.3近3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查询)。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8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 20 日至2018年7月 2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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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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