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阜阳市公司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阳市公司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司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HGH-DL2018-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8662077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新阳大道
联系方式:陈主任 138662077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18715690261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铂金汉宫7号楼13、1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阜阳市公司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委托,就阜阳市公司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司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AHGH-DL2018-013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
1.5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阜阳市颍州区新阳大道)
2.2功能需求:分拣线改造完成后,新模式下异型烟电子标签手工分拣线分拣效率不低于3000条/小时(两名拣选操作人员前提下),且新老两种模式可以实现快速转换,满足客户淡旺季不同的异型烟分拣业务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功能需求。
2.3投资规模: 约15万元
2.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
3.2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下同);
3.3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5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分拣线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6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9 日17时00分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售费用500元。发售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单独汇入指定账户,且注明“AHGH-DL2018-013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将转账凭证截图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710994861@qq.com),确认到账后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合肥皖江路支行
账 号:794701880000374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15 时00分,地点为 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四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ahgh.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
联 系 人: 陈主任
电 话: 13866207775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18715690261 0551-63444697-8021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18 年7 月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下同);3.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5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分拣线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0日 10:48 至 2018年08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铂金汉宫7号楼1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