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农场、被装仓库监控系统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农场、被装仓库监控系统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农场、被装仓库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HNXF2018-询价1003
2. 招标货物需求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18.15万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采购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农场、被装仓库监控系统安装。
2.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6质量保证期: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3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的票据等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采购人就本次询价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本次询价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1.2 营业执照;
4.1.3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4 提供2018年3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的票据等证明材料);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4.1.6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证明;
4.1.7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特别提示:报名时需提供4.1.1- 4.1.7项资料原件审验(其中4.1.5项可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7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4.3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郑东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1室。
4.4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5 询价文件费用:500元/份。
5、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询价文件的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5楼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6.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
联 系 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371-6661533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60992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