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行政审批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江岸区行政审批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18070234-1161,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对 江岸区行政审批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FW-2018-245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行政审批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74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8-245
(2)项目包名称:江岸区行政审批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服务外包
(5)数量:90人
(6)简要服务要求: 帮办(咨询)服务区、收件受理区、发证(照)区、现场勘察辅助等事项
(7)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满后待资金到位,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服务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8)质保期:/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④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三、资格预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采购一组。
(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审核,审核合格公示后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前来报名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资格预审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例如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书、诚信示范单位证书、评价意见等等商业信誉,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或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公告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2018年所属期在2月3月4月份缴纳税收的税票(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及公司社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缺一不可)缴费单或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能满足本次投标服务的人员、服务点、设备要求,①提供至少5名具备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及1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的技术人员且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2018年所属期在2月3月4月份的社保局出具查询章的含有以上人员名字的花名册);②满足本项目的服务点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协议;③提供办公设备、移动设备拍照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湖北省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30000元以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国务院部门经国务院批准规定了具体标准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任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要求:近三年、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 “企业经营异常目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加盖公司公章的完整信用报告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投标人提供《书面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保证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格式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天门墩路口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北京时间 上午9:30时整
七、资格预审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天门墩路口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7月 26日北京时间 上午9:30时整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6日,共9日。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东方广场A栋
联系人:吴瑾 电话:027-633715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罗 茜 王锴 梁晓玉 电 话(传真):027-85601367/8585136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联系人:徐 竞 电 话:027-82739060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