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赤松镇赤松村(林场东巷道)沥青路面工程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赤松镇赤松村(林场东巷道)沥青路面工程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赤松镇赤松村(林场东巷道)沥青路面工程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GDZB-20180719C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林
项目联系电话:139439635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地址:靖宇县赤松
联系方式:刘庆林139439635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朋0432-6396917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名称及标段划分:赤松镇赤松村(林场东巷道)沥青路面工程第一标段;赤松镇双桥村沥青路面工程第二标段;赤松镇三0九村、小沙河村沥青路面工程第三标段。
2项目概况:赤松镇赤松村(林场东巷道)沥青路面工程;赤松镇双桥村沥青路面工程;赤松镇三0九村、小沙河村沥青路面工程。
3采购预算:赤松镇赤松村(林场东巷道)沥青路面工程203.9109万元;
赤松镇双桥村沥青路面工程126.6042万元;
赤松镇三0九村、小沙河村沥青路面工程134.6590万元。
4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计划工期: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30日,共76日历天。
6建设地点:靖宇县赤松镇
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或企业所在地区级(含)以上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91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西侧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靖宇县政务大厅四楼西侧招投标办公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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