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富民县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富民县环城西路北段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际银座C区C6栋8楼0803号
联系方法: 0871-67338893
(2)采购内容、简要技术要求:信息化办公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式液晶电脑 | 台 | 50 |
2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1 |
3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台 | 20 |
4 | 彩色喷墨打印机 | 台 | 16 |
5 | 黑白中速复印机 | 台 | 1 |
6 | 黑白低速复印机 | 台 | 1 |
7 | 四合一一体机 | 台 | 2 |
8 | 三合一一体机 | 台 | 7 |
(3)采购用途:办公用品
(4)项目预算:456700元
(5) 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
(6)交货地点:富民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7)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屏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的经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提供2018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和完税凭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1)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2)投标人在开标当日(8:30—9:00)需向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复印件,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交资料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