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JZ2018-F062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庆韶
项目联系电话:139269319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鲍庆韶、13926931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学、1375004314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为保证辖区内清洁和卫生环境,应居民要求,拟对辖区内的大件垃圾进行清运,大件垃圾包含旧家私、旧床垫等,不包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4. 报价上限: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自卸车(4吨):450元/车次 ,自卸车(6吨):700元/车次。
注:超过该范围的单价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提供至少三辆以上的服务车辆。注:1.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定的服务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8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厅转十二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0 1646 8410 5250 1278
其它资金往来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 038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购买标书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服务的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拟派专职负责本项目人员,一年以上珠海社保记录复印件(需打印自珠海社保局网站)。(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