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441-带转轮除湿机中效机组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带转轮除湿机中效机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带转轮除湿机中效机组
项目编号:GW2018- SH4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0592-2137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带转轮除湿机中效机组,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1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19:16 至 2018年07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采购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采购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